html模版“退休”一年多曾任東莞黃江鎮原黨委書記倫錦洪被查
原標題:“退休”一年多 倫錦洪被查



倫錦洪(資料圖片)

●從市新除大樓浴室異味莞人服務管理局局長任公寓廁所除臭上“退休” 曾任黃江鎮委書記

●因“涉嫌受賄”被查 記者昨日已從市紀委得到確認

昨日,市紀檢監察網發佈《東莞市紀委內修外練強素質打造紀律審查業務精兵》一文,文中提到“近期查辦黃江鎮原黨委書記倫錦洪受賄一案”。記者隨後從市紀委得到証實,今年上半年,根據群眾舉報,2013年9月從東莞市新莞人管理局局長任上“退休”的倫錦洪被市紀檢監察機關查辦,他被查出的主要問題是“涉嫌受賄”,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機關。

任黃江鎮委書記5年

《東莞市紀委內修外練強素質打造紀律審查業務精兵》中提到,市紀委近期堅持“內修”、“外練”一起抓,分期抽調人員參與查辦大要案件,近期查辦瞭黃江鎮原黨委書記倫錦洪受賄一案。記者隨後從市紀委得到確認,黃江鎮原黨委書記倫錦洪確因受賄被市紀委查辦。

據瞭解,倫錦洪出生於1962年,是東莞厚街人。從其個人簡歷看,倫錦洪的仕途是從橫瀝鎮開始的。1983年參加工作後,倫錦洪被安排在橫瀝鎮政府工作。1985年~1991年,倫錦洪在共青團東莞市委工作,隨後被提拔。

資料顯示,1992年,年僅30歲的倫錦洪從共青團東莞市委下派到石排鎮,直到2000年。其間,他曾擔任石排鎮委副書記、鎮紀委書記。2000年是倫錦洪仕途上的一個轉折點,年僅38歲的他擔任瞭清溪鎮委副書記、鎮長。隨後,他擔任黃江鎮委書記,時間長達5年,直至2008年調任東莞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任該局首任局長。

市紀委接到群眾舉報浴室除臭

記者從市政府人事任免信息中看到,2008年3月,倫錦洪擔任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局長,2013年9月被免去上述職務,在局長任上“退休”。

昨日,記者從市紀委獲悉,今年上半年,市紀委接到群眾舉報,開始介入調查倫錦洪違紀違法案件。也就是說,倫錦洪是在“退休”一年多之後被紀檢機關調查的。

倫錦洪:

1962年出生,東莞厚街人。

1983年7月~1984年12月在橫瀝鎮政府工作﹔1985年1月~1991年12月在共青團東莞市委工作﹔1992年1月~2000年1月任石排鎮委副書記、鎮紀委書記﹔2000年1月~2003年12月任清溪鎮委副書記、鎮長﹔2003年12月~2008年3月任黃江鎮委書記﹔2008年3月~2013年9月任東莞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局長。

主要經歷

黃江任上力推農民公寓“略顯高調”

倫錦洪於2003年調任黃江鎮,任該鎮黨委書記。據熟悉倫錦洪的當地人稱,倫錦洪到黃江後大有幹一番事業的沖勁和激情,無論是開會還是到基層督導工作,他給人的感覺就是“很想幹點實事”,行事風格很幹練,略顯高調。

回憶當年,一位黃江鎮當地幹部稱,倫錦洪給當地幹部群眾印象最深的就是力推農民公寓建設。“他在來黃江3年後獲得連任,接受媒體採訪時談下一個五年計劃,其中特別提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首先要做的是農村的城市化,舊村改造、農民上樓是一個方向,要在全鎮建設5個大型農民公寓,讓全鎮17000名農民集中上樓居住’。”

記者瞭解到,倫錦洪在黃江的那幾年,正是該鎮經濟、社會突飛猛進發展的年代。“當時黃江本地人口少,又有像裕元工業園那樣的大項目、大企業支撐,本地人每年的分紅和福利待遇都很好,甚至一度讓周邊有些鎮的人都艷羨不已。”一名熟知當地情況但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訴記者。該人士說,那時候,倫錦洪積極推進民生工程建設,提升當地的人居環境,尤其是農民公寓等項目的建設,讓很多本地人得到瞭實惠,為其政績加分不少。

2013年9月從“新莞人局”局長任上“退休”

2008年11月6日,全國首傢專門服務於外來務工人員的正處級單位——東莞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正式掛牌,倫錦洪被調任該局局長,他也是該局首任局長。當時,倫錦洪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我們的目標就是要做到每個來東莞的人都可以感受到我們的關心。”

對於自己的工作要求,倫錦洪當時表示,一定要把對新莞人的服務一步步做起來,讓新莞人真正有一種歸屬感。

上任之初,倫錦洪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當時的重點工作有兩個,一是免費發放新莞人服務卡,該卡將提供包括醫療、教育、居住等方面的優惠以及其他信息﹔另外一個則是對一些條件較差的出租屋進行“升級換代”。

記者搜索發現,有關倫錦洪擔任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局長時的媒體報道並不多,在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局長任上,他顯得很低調。2013年9月26日,市政府的一個人事任免信息顯示免去倫錦洪的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局長職務,原因是“退休”。這一年,倫錦洪51歲。

■鏈大樓廁所異味

倫錦洪被群眾舉報 問題多在黃江任上

近年來,倫錦洪曾被群眾舉報,而被舉報的問題主要發生在黃江鎮委書記任上。網上一篇題目為《“狼錦洪”之稱,東莞市黃江鎮倫錦洪》的舉報帖中,倫錦洪被稱為“狼錦洪”,“貪財如狼”。

該網帖稱,倫錦洪在黃江鎮任職期間,利用職權之便賣官並侵吞集體財產、動用公款,“弄得當時黃江的經濟和政治環境非常之差,後因被舉報,他通過關系調到東莞市新莞人局任職”。

網帖舉報稱,倫錦洪除瞭在黃江辦公樓建設項目中吃回扣,還借親朋名義斂財,“在黃江東環路強佔600畝土地用於經營楓園飯莊、高爾夫練習場等,轉手費獲得1000萬元﹔在黃江鎮田心路口強佔150多畝土地用於經營綠化公司,利用職權之便承包田心路口到星光路口價值600萬元的綠化工程,並以每棵白玉蘭樹苗1萬元的價格賣給政府”。

網帖還提到,倫錦洪“經常無故調整幹部,50萬元起實行大搞明價買賣官員拍賣,最高紀錄以200萬元成交”。

昨日,記者從市紀委獲悉,接到群眾舉報後,市紀委開始調查倫錦洪的問題,最終確定的主要問題是“涉嫌受賄”。據透露,目前該案在紀委層面已查辦結束,移交司法機關。(唐紅傑、董哲、關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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